《神秘巨星》里阿米尔汗有一句台词,讲给爱唱歌的小姑娘听的,"天才就像苏打水中的气泡,不管怎么样,他们都会自己冒出来头"。这个比喻,完全可以也用在玉蜀黍也就是玉米身上。
玉米原产地是中美洲,直到1492年才被欧洲人发现。当时它们已经占领了北美洲大片土地,这一现象被生物学家推崇为一种"杰出的演化策略",即它们的性状实在是太好,以至于人类必须对其驯化。反过来,玉米假人类之手,把种子撒向了广袤的北美土地,栖息地从山坳变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农田。(玉米的驯化和基因改良已经有人写过文章,但研究还在继续深入中…)
当然,最先驯化玉米的印第安人,所以,当时西方联军指挥官菲利普·谢里登,在强夺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后,曾向政府建议,要彻底产出这个物种,因为"它们是印第安人的象征"。菲利普的想法是,把玉米逐出北美,然后种上白种人一贯吃的小麦和苹果,以后"你的草原将布满长着斑点的牛和欢乐的牛仔"。
但是可惜,小麦无法适应新大陆的严苛气候,产量少的可怜。最理想的情况下,一粒小麦种下去,顶多产出50粒小麦,而一粒玉米种下去,可产出150-300颗玉米粒。而且很明显,每一玉米都比小麦要大得多得多。
有过农村耕作生活的人知道,玉米有一个外号叫旱涝保收。它们与生俱来的遗传多样性,可以适应各种各样的新环境,不管是寒冷、炎热,干燥、潮湿,光照时间长或短,都有不同品种的玉米能适应,而且很好地生存下来。
玉米PK小麦,玉米完胜!
结果是玉米并没有被逐出土地,而是借着遗传多样性征服了吃小麦的白种人。玉米浑身都是宝,秋天风干后可长久储存,需要时还能研磨成粉,经过压碎与发酵,还能酿成啤酒或蒸馏出威士忌。有一种说法,威士忌和猪肉都是浓缩玉米,猪肉浓缩了玉米的蛋白质,而威士忌浓缩的玉米的热量。
食品成分标示上,所谓的葡萄糖浆,麦芽糊精,结晶果糖,抗坏血酸,卵磷酯,离氨酸,乳酸,麦芽糖,高果糖,玉米糖浆,谷氨酸钠,多元醇焦糖染色剂,黄原胶,都来自玉米粒……
除此之外,这种禾本科的高大植物外壳,可以编成地毯和绳索,玉米叶和玉米杆可以变成饲料,玉米穗轴可以做成取暖燃料,当然也可以做成厕纸。徐州北部农村还把玉米穗轴碾碎装袋,然后做成种植蘑菇的原材料。
最后,玉米还是一种天然"货币"。它们运输方便,几乎不会坏,兼具食品商品的特性,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农民专门种植玉米,尤其是北美,使这种庄稼一跃成为市场的主要经济作物。可以说,玉米是一种原始资本主义的植物,美国人再也不可能离开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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