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列《言必称希腊还是中国》之1.12
2009年6月30日,驻伊拉克美军战斗部队全部撤出伊拉克城镇,退入军营,伊拉克的日常保安工作交由当地军警负责。这被美国视为重大进步。已经进行6年之久的伊拉克战争,各种重大胜利和重大进步非常多,只是离和平安宁依然遥远。北部的库尔德人实际已经自治,将来如果提出建立独立的库尔德斯坦,势必又是一枚影响地区安稳的定时炸弹。美国出兵伊拉克的理由是防止独裁政权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,成立与否莫衷一是,最终目的含有石油利益,却是天下皆知。强者爱财取之有道,只要做得圆满,可以文过饰非,何况美国一直带有正义的光环。可惜流年不利,疲兵耗饷,最后能体面撤退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。
两千多年前,曾有一支古希腊远征军在库尔德一带厮杀,最终无功而返。军队的统帅之一叫色诺芬(约前431~约前354),还是一位文学青年。他回到希腊后,按照当时流行的风格,添油加醋,写过一本回忆录《远征记》。书的历史价值不如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的巨著,不过《远征记》至少在兵法上对后人有所警示:水土不服,兵家大忌。“水土不服”不单只自然条件,还包括其他社会内容。
色诺芬像。
色诺芬出身于富有的雅典家庭,曾拜苏格拉底为师,反对民粹式的极端民主。苏格拉底被处死后,色诺芬对雅典深恶痛绝,远征归来,投入他所崇拜的斯巴达国王阿格西劳斯麾下,与雅典作战,结果被雅典判处流放(类似现在的缺席审判)。色诺芬对此并不在意,潜心著书立说。公元前365年,斯巴达和雅典联手反对希腊北部新崛起的城邦底比斯,雅典解除了流放令。色诺芬依然对民主政治不满,不过落叶归根,晚年回到故乡。
色诺芬多才多艺,著述颇丰,总体水平一般,续写的《伯罗奔尼撒战争》被指为狗尾续貂之作。幸运的是,他的大部分著作都留传下来,并因年代久远,所以只言片语都有历史价值。色诺芬的人生经历非常丰富,可贵之处在于能剔除道德评判,尽量还原历史原貌。例如那次远征,既非侵略,也非抵抗。一支一万多人的古希腊军队以雇佣军的身份出征,雇主是波斯王子小居鲁士。
波斯国王大流士二世去世前后,古埃及人反抗波斯统治,获得胜利。波斯王子埃及总督阿尔塔薛西斯二世回国继位,对弟弟小居鲁士产生不信任,将其派往外省。小居鲁士谋划起兵夺位,四处招兵买马,其中包括一支由古希腊多个城邦士兵组成的雇佣军。虽然杂牌,但是战斗力并不差,都是有身份的人,同时也是带着自家装备准备上战场挣钱的亡命之徒。在一般的理解中,似乎古希腊、波斯势不两立,但事实更遵循“有钱能使鬼推磨”的真理。公元前401年,雇佣军从希腊长途奔袭到波斯腹地,一路上因军饷问题还和小居鲁士闹过别扭,最后终于和波斯国王的主力军队在巴比伦平原的库纳克萨展开决战。出乎意料,军队还没有深入战斗,就获悉小居鲁士已经战死疆场,顿时方寸大乱。雇主没了,继续战斗已无意义,只好撤军。历尽千辛万苦,第二年剩下六千多士兵回到黑海之滨,远征结束。
《远征记》一共七卷,第一卷末尾小居鲁士战死,后六卷都讲述撤退的故事。所以细究之下,书名叫《远逃记》更合适。这次不成功的雇佣军远征毫无历史影响,要是没有色诺芬的记述,不会被后人过多关注。但是一场军事上缺乏亮点的战争并非全部暗淡,色诺芬这支雇佣军的远征行为,貌似简单无效,其实更能体现出战争的本质,正是其亮点所在。
战争起源的时间比商品交换要早,因为它是从打猎演化而来。一群人要捕杀一头猛兽,武器的发明、配备,人员的分工、协调,进攻、防御的转换,意志、品质的弘扬,无不体现出战争的基本内容。虽然战争形式与打猎相似,但因战争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,所以社会定位不同。打猎是一种生产方式,战争是一种分配方式。战争过程对于资源总量而言,没有生产,只有消耗;但是与商贸能创造利润类似,战争能赢得战果。占有失败者的资源,再进行分配,可以满足胜利者的需求,并且比商贸看上去更加简单易行、迅捷高效。其中胜利者让失败者成为奴隶,供其驱使,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等级、阶层形成的一个主要因素。从古至今,所有的强者可以不喜欢商业分配模式,但是都钟爱军事战争分配模式,不仅对外,对内也是如此。而政治所展现的分配功能,其实只是商业和军事分配功能的提升和综合,并不能单独发挥作用。由此也可以看出,军事应该与生产和商业同属于经济活动,但在习惯上,经济通常并不包括军事,会将战争单列出来。
19世纪欧洲人绘制的非洲原始部落猎象图。
人类进行的战争,不外乎扩张抵抗和内战拼杀两种不同的描述形式。为了掩盖血腥残酷的竞争,交战双方虽立场不同,却坚持捍卫自己一方所坚信的正义。希波战争、伯罗奔尼撒战争及色诺芬的远征,上述三场战争总跨度不足100年,角色反复登场,似乎好人和坏人经常互换。数千年已过,如果用严格的相同标准去回顾这三场战争,正义与邪恶的分界线并不能像地球的经纬线一样,精准地刻画在历史中。因为从最基础的层面看,所有的战争都是相同的,都是利益之争。
有利才争,战事的起因相同,结束的理由也相同。与商贸相似,支出大于收入,买卖就不做了。无利可图争不下去时,战争必然结束。战争结束主要有三类形式。1.败者退回、胜者不追,自然终止。色诺芬的经历属于第一类。2.双方签订停战协议或条约,商定赔偿和今后的权利。条约是否平等,则很难定量。希波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结束都属于第二类。3.败者完全被占领或吞并,胜者通吃。古代强大的帝国都是这样诞生的。前两类结束方式因参与双方都未消亡,所以会留下同一战争各自表述的口舌延续。第三类败者被彻底淘汰,历史由胜利者来书写。中国历史中结束战争的主要方式是1、3两类,第一类还是第三类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出现的无奈选择,而第二类在中国的大历史中却很少发生。
春秋战国时期因为力量分散,做不到完全吞并,有很多订立盟约的例子。秦朝以后大一统是长期格局,立约一般只少数出现在和异族的对外战争中,汉唐都有。另外著名的几例,有1004年北宋与辽订立的《澶渊之盟》,1141年南宋与金订立的《绍兴和议》,都是军事弱势下签署的城下之盟。清朝,雅克萨之战后,1689年中俄签订的《尼布楚条约》,以及1727年的《恰克图条约》是极为少见的平等条约(对此也有异议)。自鸦片战争起,从一系列屈辱的条约至二战结束,中国人才慢慢理解和掌握以条约结束战争的方式,不过还是有很多人仍然保持血战到底的思维。
签约停战的一幕在西方历史中频繁上演,经常作为第一选择。主要是双方出于对商业利益的保护,因为通过军事上的妥协,确保商业分配与战争分配达到最佳平衡点,可以实现地区利益最大化。不过也不要迷信条约的效力,时局一变,便是废纸一张,结果造成战争频率极高,破坏力不断积累。中国历史总体是另一种面貌。由于缺乏平等意识,主张忠孝节义、绝不妥协,结果要么你死我活、国无二主,要么君君臣臣、天朝藩属。战争的首要目的是消灭对方、占领土地,获取最大资源。这种结束战争的方式阶段性破坏力大,回报是相匹配的长治久安,同样能在本地区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。而且不单是中国,许多地区,包括西方历史中的一些时段都是如此。比如色诺芬去世后大约二十年,亚历山大就是用《远征记》做参考资料,横扫波斯帝国,一路东征。
商业和战争两种分配方式在东西方并无本质差异,在表现形式上却有不同。虽然这些不同并非绝对,但至少基于表象和统计,能够明显感觉到区别,进而影响到双方的历史记述,再进而导致了近现代以来的一些争论。简单来说,在西方,战争中更充分体现商业特征;在东方,商业中则更充分体现战争特征。对于商业和商人、货币和利润、战争的起因和结束、军队的功能和职责,甚至对战俘的理解和态度都不尽相同。商业的非暴力性让大家还能冷静对待,而战争的残酷,则经常被扯上文明野蛮、人性善恶、爱好和平与否之类的说辞,彼此喋喋不休。事实果真如此还是另有原因?未来的商业和战争又会是何种面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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