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妾成群和离婚再娶

丁舟 2019-12-0401:18:22 评论 3,230 views

系列《言必称希腊还是中国》之3.8

2009年8月31日是英国戴安娜王妃去世12周年纪念日。此前每逢纪念日,世界的戴妃迷们总有大型活动。如今随着时间逝去和金融危机,纪念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大不如前,新闻报道也越来越少。现在英国很少出现有价值的新闻,除了给美国当副手,多是八卦和足球。《太阳报》比《泰晤士报》更吸引眼球,不像中国,忙忙碌碌,迅猛的经济发展伴随着矿难、拆迁和污染,悲喜交加,每天都有大事发生。英国早已经走过这个阶段,普通民众可以靠娱乐资讯度日。不过中国在这方面也不甘人后,近些年娱乐报导、明星绯闻越来越占据版面,大有赶超之势。汉语在世界范围有局限性,中国发生的小事很难成为国际新闻。而英语是大英帝国最重要的遗产,是世界通用语言。非英语国家的英语人才很多,获取英语新闻比较便利,因此造成世界民众经常要跟随英国的狗仔队共同起舞。

戴安娜王妃最大的八卦是婚外恋后离婚,令王室蒙羞。离婚兴师动众,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有关。婚姻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内容,由此可以组成家庭,繁衍后代。人类社会经过早期的乱婚、群婚之后,逐渐演化出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两种主要的婚姻制度。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,欧洲是一夫一妻制,中国是一夫多妻制,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也称妻妾制。

欧洲的一夫一妻制始于古希腊时期。虽然当时纳妾也很盛行,但在经济较发达的城邦,一夫一妻制则是主流。古罗马延续古希腊传统,一夫一妻制得到强化,不过对于纳妾并未禁绝。中世纪在基督教影响下,因为上帝只创造了亚当和夏娃,所以在道德层面不承认一夫一妻制以外的任何婚姻制度,后来又上升为法律,延续至今。需要注意的是,虽然古今都名为一夫一妻,但却差之千里;关键是女性的地位,在法律上是否男女平等。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制度主要是妻妾制。有史记载,妻妾制可上溯至商代,一直延续到清末,并将黄帝等一些传说人物也追加为妻妾成群。民国时期是婚姻制度的过渡期。新中国于1950年颁布《婚姻法》,规定婚姻自由、男女平等、一夫一妻,与现代社会接轨。

妻妾成群和离婚再娶

《伊甸园》,丢勒,16世纪初。

婚姻制度是人口和资源关系的间接反映。在农业社会,几大文化区都有相对固定的婚姻制度,简单探讨其优劣,意义不大,因为彼此不同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状况不同。以中国和欧洲为例,中国的妻妾制更多是自然经济的产物,欧洲的一夫一妻制则更多是商品经济的产物。

婚姻关乎子嗣,必然涉及财产继承。农业社会,财产的核心是土地及其衍生物。在中国,更突出财产的资源属性,强调生存的重要性。财产人人有份,被无限分割,只是多与少的差别。因为中国的地理环境能满足人口快速增长,结果就是多子多福。当资源不足时,通过饥荒、战争大幅减员,再重新来过。所以中国一直人口数量超大,波动幅度也超大,而妻妾制正好适应这种变化。长子可以继承世袭爵位、宗室地位、行业地位,但在分得财产上并无超额的特殊之处。在欧洲则不同,更突出财产的资本属性,强调收益的重要性。在强者越强、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作用下,不能轻易将财产过度分割。有时为了保证财产的完整、安全、延续,即使认养,都不愿亲生的低龄孩子继承。因为欧洲的地理环境不能满足人口过度增长,而一夫一妻制正好适应这种局面。因长子继承制的作用,连贵族的其他子嗣都会因缺乏财产,为谋生而沦为骑士。在欧洲,私生子地位很低,成长极为艰辛。而中国不仅是庶出,哪怕是始乱终弃,只要子嗣最后能认祖归宗,也有机会分一份财产。

妻妾成群和离婚再娶

《百子图》局部,多子多福是中国绘画的传统题材。

不过双方的常态并不固定,人们经常随机应变,不会死守规则,有些方面还有特例。中国自大一统以后,皇家不能随便分家,三宫六院生多少儿子,最后只能一人继承;其他兄弟做富家翁最好,相煎太急也常见。而欧洲尽管实行了长子继承制,但很长一段时期,尤其是王权不强的时期,国王的儿子只要能活到成人,一般都能拥有一块实际上独立的领地,女儿也会得到一块领地作为嫁妆。但是随着社会发展,欧洲的封建制和中国的妻妾制都难以为继。演化到今天的主流是,国家统一反分裂,家庭一夫一妻制,子女财产继承依法行事,通常采取平均原则。这种东西融合、各取所需的过程,如果再推及到更早的群婚、无国时代,则能看出一条同源、殊途、再同归的复杂路线图。

欧洲的一夫一妻制,国王也不能例外。因此造成婚外恋由来已久,民众普遍不以为意,而且津津乐道。戴安娜王妃貌美如花,热衷公益,香消玉殒惹人怜。但她的结婚、离婚,再热闹也是俗事,不像先辈们会引发政治地震。

中世纪中期,国王在教会和贵族的夹击下,君权虚弱,领地变化频繁,王位继承问题不是头等大事。国王的头衔经常因为绝嗣而在贵族中转换,谁当都差别不大,只是传男不传女的传统基本保持不变。另外还有教皇作为最高领导起平衡作用,所以较少因王位问题引发大规模战争。

后来情况有变,王权地位上升,中央集权成为趋势,通过战争夺取王位的事件增加。此时再随便传位,会造成国家分分合合,不利于社会稳定,国王的后半生也不安宁,所以嫡传的重要性凸显。但是在高死亡率和一夫一妻制的双重制约下,想保证男丁嫡传并非易事,于是产生了一些变通的方法。弟弟或侄子继位古已有之,也最为常见。女儿成为女王的现象也出现了,例如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(1353~1412)、西班牙卡斯蒂的伊莎贝拉等。这种方式与王后当女王或皇后当女皇不同,不过应用得不多。另外还有一种过渡方式,即各国王室间通婚,王子娶公主,他们的孩子可以回到娘家继承王位。这种方式因继承人基数扩大,能够解决很多王位继承问题。重要的副产品是从北欧到地中海,从英国到俄国,欧洲王室都有八竿子打得着的亲戚关系。

由欧洲王室的通婚类比中国古代的和亲,略有些牵强,因为差别太大。中国的和亲政策也包括皇帝迎娶外族女子,但通常是专指公主外嫁,目的是中央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增进关系、缓解矛盾,以求政局稳定。昭君出塞、文成公主入藏都是千古美谈,也是因和番而远离故乡亲人的悲剧。不过王昭君并不是公主,文成公主也非唐太宗亲生,她们与呼韩邪、松赞干布的后代(文成公主没有生育的记载)也不可能有汉唐的皇位继承权。中国更广泛的政治婚姻是在皇家、权贵和大臣之间进行,“皇帝的女儿不愁嫁”“门当户对”等说法都与此有关。这一点和欧洲王室婚姻的相似度更高一些,但是不如欧洲复杂,以致影响政权。因为大一统的国家不需要在婚姻问题上体现出商人式的琐碎小聪明。

妻妾成群和离婚再娶

左图《昭君出塞》,冷枚,清。右图《文成公主入藏》,拉萨大昭寺壁画。

16世纪英格兰崛起,挑战西班牙强势地位的前奏就是由一桩婚姻问题引起的。英王亨利八世(1491~1547)和王后凯瑟琳只有一个女儿玛丽,其他孩子都早夭,没有男嗣。既然已有一女,按道理王位继承没有问题。但亨利不这么想,因为欧洲大陆的先例不能取代英格兰的传统。英格兰立国以来,都是男性为王,现在国家正在兴盛之中,又不能轻易送人,所以亨利决定离婚再娶,一定要生个儿子。这个思路和中国需要男丁延续香火完全一致。

婚姻在中国一般听命于父母、长辈或权贵,可以受到迷信影响,却缺少宗教因素。但在欧洲,由于关乎财产继承,同其他各种权力一样,宗教和世俗曾经发生过对婚姻管理权的争夺。现在看,在教堂举行婚礼是很浪漫的事,不过在中世纪,这是宗教干涉婚姻、妄图实现垄断管理的体现,也意味着缺少教会认可的婚姻是不合法的。

中世纪的婚姻有宗教约束,离婚率很低,但也不是比登天还难的事。由于结婚是经教会同意的,所以离婚也必须经教会同意,只是要履行比较繁琐的程序。亨利结婚由教皇尤里乌斯二世恩准,但想离婚时教皇克莱芒七世却没有同意,原因是他的妻子大有来头。王后凯瑟琳是西班牙公主,父母就是费尔南多和伊莎贝拉,不过此时都已去世。她原是亨利的嫂子,亨利的哥哥早逝后,老国王为维持同西班牙的关系,声明凯瑟琳与亨利的哥哥没有同房,特意请教皇批准让凯瑟琳再嫁给亨利。这桩“夫兄弟婚”的婚姻,最后在伊莎贝拉女王求得教皇训令的特殊情况下才得以完成。教皇克莱芒七世不同意离婚,不是宗教原因,而是害怕得罪凯瑟琳的外甥查理五世,因为这位身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西班牙国王曾经差点废黜他。

亨利原是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,曾亲自撰文反对路德的宗教改革。另外,为了对抗宿敌法国,保持着与西班牙友好的外交政策,但这一切都因为亨利的离婚申请遭拒而发生逆转。儿子必须要有,宗教程序也必须遵守,于是亨利将英格兰几百年来受教会压迫的怨气全部发泄出来。与其他地区多自下而上、循序渐进的宗教改革不同,亨利主导了一场自上而下、狂风暴雨般的宗教改革:没收教会财产,解散修道院,拒绝向教廷交税,将所得财产分给服从王权的人。此举令英格兰的天主教会脱离罗马教廷,置于王权控制之下,并宽待新教。亨利让被他新任命的主教宣布解除婚姻,教皇得知消息后将他驱逐出教。亨利八世对此的反应,既不像11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那样请求宽恕,也不像13世纪腓特烈二世那样武力夺回,而是不屑一顾。这种蔑视甚至无视教廷的态度,表明欧洲已经变天了。

亨利兴致勃勃地迎娶新妻,结果又生一个女儿,名伊丽莎白。没过几年他将第二位妻子以通奸罪名处死,接着迎娶第三位妻子。终于生个儿子,名爱德华。可是第三位妻子产后几天去世,他又娶第四位……直到第六位,再无结果。亨利一生在婚姻上非常忙碌,死时国家也乱哄哄。在文学家笔下他更像个浪子,而不像个领袖。但是他的历史作用不能低估,因为在对抗教廷的过程中,亨利建立了以王权为中心的高效管理制度,为群雄争霸时期的英国崛起打下基础。他于1536年合并威尔士,1541年成为爱尔兰国王,在与苏格兰的斗争中取得优势。王权扩大期间,尤其是在国家安全受到西班牙威胁时,议会只能流于形式,《大宪章》非常识趣和通情达理,正处于二百年的休眠期之中,没有成为英国前进的绊脚石。

妻妾成群和离婚再娶

亨利八世和他的先后六位妻子。

亨利临终前将继承人的顺序定为爱德华、玛丽和伊丽莎白,希望爱德华能长大成人,延续香火。爱德华继位后,继续倡导新教,可是体弱多病,几年后去世。玛丽在成为女王以前的岁月非常不幸,因为是凯瑟琳的女儿,曾被父亲软禁。乖戾的性格外加天主教的信仰,促使她推翻亨利和爱德华的改革。玛丽血腥恢复天主教在英国的统治地位,为得到西班牙的支持,甚至不顾英国民众反对,执意嫁给当时的西班牙王储腓力二世——表哥查理五世的儿子、她的侄子。两人聚少离多,没有子嗣。几年后玛丽在郁闷中去世,由妹妹伊丽莎白继位,随之上演了一场巾帼统领须眉的恢宏大戏。英国因此要大变天了。

丁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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